美国怎么规定?
常见主题
美国没有单一的「居留证」制度,而是分成两条路。取得永久居留权(绿卡)的人持有 Form I-551(俗称 Green Card),由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核发;非移民签证持有人(如 H-1B、F-1)则以入境时由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核发的 Form I-94 记录合法停留期限与身份类别。联邦法规《美国法典》第8编第1304(e)条规定,年满18周岁、已登记的外国人须随时携带并持有其登记证明(如 I-551),违者属轻罪,可处最高100美元罚款或最长30日拘役。第1305(a)条规定,登记在案的外国人地址如有变更,须以书面在变更后10日内通知(条文原为通知司法部长,现由 USCIS 受理)。美国不像其他六国那样有全国性的居留地登记机关,地址申报是联邦单独立法,不是地方政府的登记制度。工作授权方面,绿卡本身就是工作授权的证明,不需要另一张证;但部分身份类别(如 F-1 OPT 实习期间、庇护申请人、部分依亲配偶签证)则须另外申请 Form I-765(EAD 工作许可文件)。
这个主题是什么?
台湾的外侨居留证由移民署核发,入境后30日内要办,地址变更也是30日内,逾期依《入出国及移民法》罚新台币2,000至10,000元;日本的在留卡则是14日——不论是初次登记住所还是换工作后的所属机构变更,《入管法》都定在14日内。
中国大陆的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是10日内(《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33条),借宿非旅馆处所更短,只有24小时(第39条)。美国没有全国性的居留登记机关,但已登记外国人的地址变更仍受联邦法《美国法典》第8编第1305条约束,同样是10日内书面通知。
印度靠签证类别而非统一居留卡运作,有效期超过180天的工作或学生签证要在入境后14日内向FRRO登记;印尼则是地址变更最长14日,担保人也要连带申报;巴西最宽松,临时签证持有人有90日可以去联邦警察办登记。
工作许可与居留证是不是同一张,七国分成两派:台湾、中国、印尼是两张证、两个机关;日本的就业资格直接写进居留资格本身;美国的绿卡本身就是工作授权的证明。
来源与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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