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怎么规定?
常见主题
台湾的特别休假是分级制度:在同一雇主处工作满六个月给3天,满一年给7天,两年10天,三到五年每年14天,五到十年每年15天,十年以上每多留一年加1天,上限30天(劳动基准法第38条第1项)。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是"特休没休完会不会作废"——答案是不会,雇主必须把没休完的天数折算成工资发给劳工,还要记入名册并书面通知,不能用"特休本来就会过期"糊弄过去(第38条第4项)。加班费的算法也是分段的:平日加班前2小时按1/3加给工资,超过2小时的部分按2/3加给;休息日出勤前2小时是1又1/3倍,超过的部分是1又2/3倍(第24条)。每月加班原本上限是46小时,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可以放宽到54小时,但每3个月加起来不能超过138小时,这是为了防止用"这个月少一点、下个月补回来"规避监管(第32条)。
这个主题是什么?
台湾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8条把特别休假分成六级:半年3天、满一年7天、两年10天、三到五年每年14天、五到十年每年15天,十年以上每满一年加1天,上限30天;没休完不会作废,雇主要依第38条第4项发工资。
日本《劳动基准法》第39条是半年后10天,一路加到六年半的20天上限,2019年起雇主还有义务让工龄够的员工至少休满5天,但超过两年没用完就依第115条失效——用不完不会有钱。
中国大陆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才有资格,依累计工龄分5天、10天、15天三级,没排休要按300%日工资折算(第5条)。美国联邦完全没有法定年假这回事——《公平劳动标准法》明文不管休假,给不给、给几天由雇主或各州自己决定。
印度过去只有《工厂法》第79条保障工厂工人(工作满240天、每20天休1天),商店与服务业一直是各邦自订规则、从无全国统一标准;2025年11月新的劳动法典把门槛降到180天。
印尼《劳工法》第79条是满12个月给12天,旧制六年后可休两个月长假,修法后改成"公司可以给"、不再强制。巴西《劳动法整编》第130条给30天,但依当年度无故旷工次数递减,旷工越多假越少,还可以把三分之一折现(第143条)。
加班费算法差更多:台湾前2小时加1/3、再2小时加2/3;日本超过月60小时加50%;中国平日150%、假日200%、法定假日300%且不能补休抵充;美国只算周工时超过40小时的1.5倍,没有每日规定也没有时数上限;印度是超过法定工时一律两倍工资;印尼第一小时1.5倍、之后2倍,但每天封顶4小时;巴西一律至少加50%,但每天最多只能加2小时。
来源与日期
- 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N0030001&flno=38 ↗
- 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N0030001&flno=24 ↗
- 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pcode=N0030001&flno=32 ↗
日期依据当地时区、历法与官方公告;标注估计或地区差异时,请以来源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