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怎么规定?
常见主题
巴西SUS以1988年《联邦宪法》第一九六条为根基:「健康是所有人的权利、国家的义务」,并依《第8080/1990号法》(卫生组织法)落实,该法第七条列「近用的普遍性」与「照护的完整性」为原则。任何人在巴西境内,不论国籍或移民身分,理论上都能免费使用公立医疗——卫生部2024年技术指引重申移民、难民与无国籍人士的初级照护权利。财源方面,联邦政府依宪法修正案须每年至少投入净经常性收入的15%在卫生上。SUS并不排斥私人保险并存:全国健康局监理的商业计画受益人约五千三百万人,约占两亿一千两百万总人口的四分之一,但持有私人计画者仍保留使用SUS的完整权利,外界称为「双重门」的并存模式。
这个主题是什么?
台湾《全民健康保险法》第一条把加入写成强制,1995年3月开办,保费由雇主60%、被保险人30%、政府10%分摊;日本靠1958年《国民健康保险法》要求每个市町村开办国保,1961年才补齐「国民皆保险」最后一块,病人自付比例依年龄从75岁以上的1成到6至69岁的3成不等;印尼《2004年SJSN法》第四条同样明文「参保具强制性」,外国人工作满六个月就纳入,门槛几乎与台湾一样;巴西的SUS是1988年宪法第一九六条「健康是所有人的权利、国家的义务」的直接产物,对境内任何人一律免费。
相对地,中国大陆虽把「全民医保」覆盖率做到95%,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却相差18个百分点(84.1%对66.0%);印度没有一套全民强制健保,PM-JAY只锁定最贫穷四成家庭,病人自付医疗支出仍占43.4%;美国则是七国唯一没有全民覆盖保证的国家——2019年起联邦强制令名存实亡,2024年仍有8.0%人口没有保险,却是人均医疗支出最高的国家。
来源与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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