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怎么规定?
常见主题
台湾全民健保是强制性社会保险,《全民健康保险法》第一条明定,1995年3月1日开办。保费由一般费率5.17%加补充保费2.11%组成,一般受雇者负担为雇主60%、被保险人30%、政府10%。外国人持居留证明,只要居留满六个月或受雇于固定雇主,即纳入强制范围(第九条)。急诊部分负担依层级从医学中心750元到诊所150元不等,2024年纳保率约99.9%,是七国唯一的单一保险人制度,健保卡串联全国就医纪录。
这个主题是什么?
台湾《全民健康保险法》第一条把加入写成强制,1995年3月开办,保费由雇主60%、被保险人30%、政府10%分摊;日本靠1958年《国民健康保险法》要求每个市町村开办国保,1961年才补齐「国民皆保险」最后一块,病人自付比例依年龄从75岁以上的1成到6至69岁的3成不等;印尼《2004年SJSN法》第四条同样明文「参保具强制性」,外国人工作满六个月就纳入,门槛几乎与台湾一样;巴西的SUS是1988年宪法第一九六条「健康是所有人的权利、国家的义务」的直接产物,对境内任何人一律免费。
相对地,中国大陆虽把「全民医保」覆盖率做到95%,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却相差18个百分点(84.1%对66.0%);印度没有一套全民强制健保,PM-JAY只锁定最贫穷四成家庭,病人自付医疗支出仍占43.4%;美国则是七国唯一没有全民覆盖保证的国家——2019年起联邦强制令名存实亡,2024年仍有8.0%人口没有保险,却是人均医疗支出最高的国家。
来源与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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