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怎么过宗教与国家:宪法把两者放在什么距离?
常见主题
巴西宪法处理宗教的方式是列出政府不能做的事。第十九条开头:「禁止联邦、各州、联邦区与各市——」第一款接着写:设立宗教崇拜或教会、补助之、妨碍其运作,或与之及其代表维持依赖或结盟的关系;但依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合作不在此限。这一款把四件不同的事并排禁止:设立、补助、妨碍、结盟。值得注意的是「妨碍其运作」也在禁止之列——也就是说,这一条不只防止政府扶植宗教,同时也防止政府压制宗教,两个方向一起管。而句尾那个「公共利益之合作」的但书,又刻意留下一道门:政教之间不是完全不相往来,而是只能以公共利益为名义往来。这与日本第八十九条那种直接禁止公款流向宗教组织的写法相比,巴西留了较大的裁量空间;与印尼把神性写进国家基础相比,则是完全相反的起点。
这个主题是什么?
印尼宪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第一句就是「国家以至高神性为基础」;巴西宪法第十九条反过来,禁止联邦、州与各市设立宗教、补助宗教或与宗教维持依赖或结盟关系;日本宪法第二十条写得更细——任何宗教团体不得从国家受特权,而且国家及其机关不得从事宗教教育或任何宗教活动,第八十九条再禁止公款支出于宗教组织;美国第一修正案是「国会不得制定关于设立宗教的法律」;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保障信仰自由,但保护的是「正常的宗教活动」,并写明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;印度序言自称世俗共和国,同时第二十五条把「传播」宗教也列进自由里;台湾宪法第十三条只有七个字:「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。」
来源与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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